公告日期:2022-11-12
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0439 证券简称:美康生物 公告编号:2022-066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民事裁定书》暨诉讼事项的进展公告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一、本次诉讼事项受理的进展情况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鄞州法院”)出具的关于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倚天”)原股东姚丹华之间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的《民事裁定书》(案号为(2021)浙 0212 民初 16487 号之一)。二、关于本案的基本情况2021 年 10 月,公司向鄞州法院就全资子公司杭州倚天原股东姚丹华未按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等股权转让纠纷一案提起诉讼。2021 年 11 月 16 日,鄞州法院出具了《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受理案件通知书(2021)浙 0212 民初 16487 号》,同 意 立 案 审 理 。 案 件 背 景 及 相 关 情 况 详 见 公 司 刊 登 在 巨 潮 资 讯 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公司分别于 2022 年 1 月 23 日、2022 年 3 月 24 日和 2022 年 9 月 28 日收到鄞州法院的《传票》。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4)、(公告编号 2022-016)、(公告编号 2022-055)。三、本次收到《民事裁定书》及重新提起诉讼的情况鉴于审理期间原告、被告双方对相关款项金额存在异议,且《关于之补充协议(二)》中约定所有应收款和存货等数据应由双方共同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结果为准,为使上述案件的审判顺利进行,公司以“因案件需要进行审计,原告暂时申请撤诉”为事由于近日对该案件向鄞州法院申请了撤诉。公司收到的《民事裁定书》中裁定主文如下: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准许原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撤诉。案件受理费 8,500 元,减半收取 4,250 元,由原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负担。”同日,公司对上述案件重新提交了《民事诉状》,主要内容如下:民事诉状1、诉讼各方当事人原告: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07503871799住所地: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启明南路 299 号法定代表人:邹炳德被告:姚丹华身份证号码:330104197010******住所地: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仁寿山****2、事实与理由详见相关公告(公告编号 2021-082)中“二、关于本案的背景与基本情况”。原告通过自身努力,相关应收款得到部分收回,截至 2022 年 7 月 31 日,被告负责的目标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为 18,400,459.24 元、其他应收款 10,246,033.67元、未变现固定资产为 1,311,606.62 元以及存货为 159,736.94 元。原告认为,被告未依约补足款项及履行收购义务等行为已构成违约,应当依法承担违约责任。3、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款项人民币 7,905,524.46 元,并支付违约金1,174,510.42 元(自 2021 年 1 月 16 日起,暂计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之后的违约金以本金 8,088,914.72 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六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2)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款项人民币 22,212,312.01 元,并支付违约金1,549,536.6 元(自 2021 年 7 月 16 日起,暂计至 2021 年 9 月 15 日),之后的违约金以本金 42,337,065.55 元为基数、按照日万分之六计算至实际履行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原告为主张权利而支出的基础律师费 480,000 元;以上第 1 至 3 项暂合计人民币 33,321,883.……[点击查看PDF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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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载自: 300439股吧 http://300439.h0.cn公司名称:美康生物
股票代码:sz300439
市场类型:创业板
上市日期:日
所属行业:医疗保健
所属地区:浙江
公司全称:美康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Medicalsystem Biotechnology Co.,Ltd
公司简介:美康生物公司是一家集体外诊断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于一体,并提供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的专业的体外诊断产业上下游一体化公司。公司通过向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体外生化诊断试剂、体外生化诊断仪器以及第三方医学诊断服务,致力于打造“以诊断产品为核心,诊断产品+...
注册资本:3.8亿
法人代表:邹炳德
总 经 理:邹继华
董 秘:熊慧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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